类别 形式 标准 要求 申报方式 思想成长 主题团日、班会、讲座、报告、参观、培训或其他思想成长类主题项目。每学期,参加院、系(专业)级各类讲座、党课教育,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学习培训,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活动,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每学期参加4次及以上可获0.2学分。 单次项目参与时长不低于 1小时; 组织申报 理论时评文章发表。每学期,学生阅读中外文学名著、名篇,观赏高雅艺术(如交响乐、民乐、芭蕾、京剧、中外歌剧等演出,各级美术、书法绘画、摄影、文物、科技、商品展等)。 校级平台发表 0.2 微信、微博、报刊等;从所属最低级别开始,至不同级别,分数累加 服务中心统计申报 省部、行业等级平台 0.4 国家级平台 0.6 撰写心得体会2篇(用钢笔、中性水笔或毛笔书写,每篇不得少于800字,亲笔书写,不收打印稿),记0.2学分;超过2篇以2篇记。 实践实习 暑假社会实践,港澳台及国内、国际交流访学,实践实习类主题讲座、报告、比赛、团日、班会、参观等,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1.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实践报告(或调查报告),可获0.3学分。 每篇要求1500字以上(用钢笔、中性水笔或毛笔书写,亲笔书写,不收打印稿)。 服务中心统计申报 2.实践实习类主题讲座、报告、比赛、团日、班会、参观等1次积0.2分。 按相关要求完成 个人申报 3.一学期此项加分上限为1分 港澳台及国内国际交流访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统计申报 志愿公益 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项目及志愿公益类主题讲座、报告、比赛、团日、班会、参观等,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参加志愿公益活动,1次折合0.1志愿公益积分。 服务中心统计申报 创新创业 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项积0.4分 第一作者0.4分,二三作者依次递减0.1分。 个人申报 在公司本部院报、公开发行的地市报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文章或文艺作品 1000字以下每篇记0.2学分,1000字以上的每篇记0.4学分;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等以每幅计。 此项加分上限为1分。 个人申报 发表课外学术文章 项目主要负责人记1学分,课题组其他成员(一般限五名)0.5学分。 每篇第一作者记1学分,其他作者(一般限5名)按排序依次递减0.15学分;若在国家科技部、中科院、北大图书馆界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上述基础上依次递增2学分。 个人申报 本科生双创项目获得立项 国家级立项0.5学分;省级立项0.4学分;院级立项0.2学分 组织或个人申报 开办创新型企业 0.5学分 企业法人0.6分,联合创始人依次递减0.1分。 服务中心统计申报 文体活动 参加国、省(厅)、市、校、院级的文体各类活动。 国家级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主要带领者、组织者非观众(1-2人)记6分、符合组队规则的主要成员,一等奖者记2学分;其后按获奖项目级别和完成的科技项目获奖等级依次递减1学分,符合组队规则的主要成员较主要成员依次递减0.3学分。由组织参赛部门认定。 单次活动时长不低于1小时。不包含班级和社团内部活动。 组织申报 组织申报 工作履历 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年级、班级等工作任职,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每学年考核合格通过,副部以上积0.3分,干事积0.2分 不同任职不可累加,半学年可折算一半加分; 组织申报 技能特长 语言技能 通过普通话、英语及其他语种等级考试。 1项积0.2分 大学期间完成; 同一项目仅首次通过加分; 同一项目不同等级可累加; 全国大学英语资格证书、计算机(一级)资格证书不计入其内。 个人申报 计算机技能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 1项积0.2分 驾驶技能 获得驾驶证 0.2分 职业技能类 每项0.1-0.2分 相关活动及竞赛 国家级获得一等奖0.9学分,二等奖0.6学分;三等奖0.3学分;省部级获得一等奖0.6学分;二等奖0.4学分;三等奖0.2学分;院系级获得一等奖0.3学分;二等奖0.2学分;三等奖0.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