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等医学专门人才,根据《昆明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昆明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结合海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类、各专业学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留校和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内容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德、智、体、能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按25%、50%、10%、15%的比例进行计算。
(二)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德育评价分�25%)+(智育评价分�50%)+(体育评价分�10%)+(能力评价分�15%)。
(三)内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评价办法
(一)评价工作由学工部负责组织,以大班考核组为主体实施,整个工作在公司党政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二)各大班在系学办、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按学生人数的20%-30%推选出本班评价小组成员,其中60%为大班(团支部)、小班(团小组)干部,另外40%为其他同学,学生干部中推选组长一名,学生代表中推选副组长一名。系学办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为评价小组成员。
四、评价程序
(一)个人对一学年的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对照《昆明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认真填写《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学生综合素质评分表》(自评)。
(二)在小班范围内审核、评议。
(三)推荐组成班级评价小组。
(四)评价小组根据实际资料和每个人的表现,对全班同学进行评价,逐一审定评分表,并将结果反馈给同学进行再次复核。
(五)评价结果由各辅导员(班主任)汇总,报系学办、学工部审核后由各班将结果自行公布。
五、评分方法
德育评价分=基础分+加分-减分
智育评价分=各科考试总成绩�考试门数
体育评价分=体育成绩�85%+加分-减分
能力评价分=基础分+加分
综合评价分=(德育评价分�25%)+(智育评价分�50%)+(体育评价分�10%)+(能力评价分�15%)
各单项评价分实行100分封顶,若因加分成绩突破100分,其突破值可作为名次排列的参考依据。
六、评价结果
每学年评价结果由四个单项评分表和评分总成绩组成,并进入学生本人档案。
七、评价时间
(一)每学年注册时(开始上课前),进行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年评优、评定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班最后一学年不进行评价。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