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成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成绩登统工作准确、无误开展,现特对各部系上交的各类课程成绩证明(模板见附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上报信息要求
各部系上交成绩证明前须仔细核实学生的专业、年级、班级、学号、姓名、科目及考试类型等关键信息,考试科目名称须与教务系统科目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使用简写。
二、上报考试类别及分数要求
1.若考试为期末考试,考试成绩一栏应填写具体分数;考试类别应写为“期末考试”;
2.若考试为补考,考试成绩一栏应填写“及格/不及格”(注意:不写具体分数);考试类别应写为“补考”;
3.若考试为期末缓考,考试成绩一栏应填写具体分数,考试类别应写为“期末缓考”;
4.若考试为重修考试,重修成绩一栏应填写具体分数;考试类别应写为“重修考试”;
5.若有特殊情况须在备注栏写明。
三、成绩证明上报签字流程
成绩证明须由成绩上报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部系主任签字后,完成部门盖章上交。
四、注意事项
1.上报的成绩证明,仅针对在教务系统中没有学生信息的情况,若教务系统中有学生信息的,不需另行上报成绩证明,直接在教务系统中登统即可。
2.签字及盖章不全的成绩证明视为无效,教务处不接受上报。
3.各成绩填报人须同时将电子版成绩证明发至教务处学籍暨教学质量管理科尹晓榆老师处(QQ号码:844043191)。
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各类考试成绩证明模板
文章:学籍暨教学质量管理科 编辑:综合管理科 发布:沈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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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