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

在线留言|联系我们
您当前所在位置: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点击数: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公共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和行为培养的重要课堂。为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公寓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推动良好的校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公司学生行为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学籍在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学生的本科生。

第三条  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学生的住宿环境,方便学生生活。                                              

第四条  公司提倡学生树立主人翁精神,鼓励学生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增强自尊、自立、自强、自律意识。   

第五条   后勤部成立“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职责为:

(一)协助后勤部制定全校性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生生活园区文化建设方案;

(三)协助学后勤部协调全校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四)帮助指导学生公寓管理员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对公司住宿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及时处理违纪事件和人员。

第六条  根据当年公司招生情况,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各栋学生住宿人数的调配、安排,结合本校学生住宿情况,于新学年开学前一周将学生住宿名单报送公司相关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据此住宿名单负责安置学生床位。住宿安排完成之后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将住宿安排情况报送后勤部备案。

第七条  新生报到时,首先到物业管理中心填写登记住宿,并按时足额缴费,逾时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住宿,其床位由物业管理中另行安排。

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私占床位或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者,按实住天数收取住宿费,并责令其退回原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后,由后勤部领导审核同意,才能搬到指定宿舍。

第九条  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留,并根据实际住宿天数收取住宿费,复学后向物业管理中心申请住宿,给予另行安排。凡未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续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照常缴纳住宿费。

第十条  对于毕业、退学、住宿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需退宿者,应及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续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公寓。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公寓,其寝室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退宿者应做到文明离校,离校时要将寝室打算干净并保证家具设施完好,对家具设施有遗失、损坏情况的,按有关规定标准赔偿,当损坏责任难以确定时,由寝室全体成员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对因故不能按时离开的退宿者,须持公司(系)证明并经学生工作部同意后,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临时住宿手续,其住宿房号和床位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并根据实际住宿天数收取住宿费。

第十三条  为提高学生公寓的利用率,物业管理中心可对学生现住床位进行动态调整,学生应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同意学生校外住宿。因特殊原因确实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同学,须在学年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各系负责人、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走读手续。

第十五条  严格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需在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会客时不得影响周围同学,来访人员晚10:00前必须离开学生公寓。男、女生公寓均实习全封闭管理,若有特殊情况进入异性公寓,在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交押有效证件,登记后方能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第十六条  学生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学生公寓实行不定期的查房制度,查房工作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学生应接受查房工作人员的检查和询问,并礼貌回答问题。

第十八条  学生应自觉、认真的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公寓的公益劳动。生活垃圾及时清出;不乱倒剩饭菜;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向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保持公寓走廊“24小时无垃圾,不在寝室及周围墙上刻画、涂写、张贴或散发各种大小字报、标语、广告、传单及其它物品,不在公寓内饲养猫、狗、鸟等宠物;不在公寓走廊和房间内私拉晾晒衣物等。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自觉服从并配合卫生、纪律检查。

第十九条   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宿舍内打球、溜旱冰及停放自行车。严禁休息时间内在公寓吹拉弹唱、放大音量音乐及大声喧哗、吵闹。

第二十条   严禁经商。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

在公寓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和收费性活动,严禁组织旅游、影视或体育比赛等票务的代售及校外勤工助学等的中介代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  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熄灯,不晚归或不归。公寓楼夜间星期日至星期四晚11:00熄灯;星期五、六晚12:00熄灯;期末考试前两周及期末考试期间,为方便同学复习,晚12:00熄灯。宿舍幢门关闭时间在熄灯时间基层上延迟半小时。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者示为晚归,第一次书面检查,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处分。

第二十二条  公寓及寝室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公共财产,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提高爱护公物的责任

感,严禁私自拆装、调换、破坏公共财产。

第二十三条  学生寝室内家具由公司统一配置。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集体保管,室长负责。未经后勤门同意,一律不准将任何家具搬出、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准将自备或其他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寝室。学生按规定调整寝室时,不得擅自搬迁宿舍家具。

第二十四条  公寓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对丢失、损坏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擅自安装并机电话。

     (二)电话线路和电话属于公共财物,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

      照价赔偿。不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电话。

     (三)“200卡使用方法、适用范围及计费办法等认真查阅   电信公司有关资料或向相关部门咨询。

     (四)“200卡及密码妥善保管,对告诉他人引起的电话费损失由持卡人自负。

     (五)在学生公寓内打电话应尽量避免打扰他人。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不使用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电话线路出现故障,请拨打10000号。

     (七)严禁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殊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电话。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杜绝长明灯;提倡节约用

      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

第二十六条  公寓楼的水电实行定量管理,具体标准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一)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事先向网管中心提出申

      请并填写《海源公司学生寝室计算机使用申请表》,到财务部交费后方可使用。

     (二)对使用计算机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被投诉三次者,学生

      公寓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的资格,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计算机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凡向他人

      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

     (四)认真遵守安全用电规范。公寓楼可能出现电压波动,甚

      至断电等,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可自行配置电源稳压设备,公司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入住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公司允许学生在宿舍收看电视节目。

第二十九条  使用电视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收看电视时不能影响寝室其他成员的正常学习生活。经教

    育不改,后勤部门将取消电视机使用资格。

   (二)严禁在寝室内收看反动、淫秽等音像制品,违者将取消电

    视机使用资格,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为保持公寓整洁,培养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

    病传播,每间寝室必须安排值日。

     (一)值日安排:

        1、每间寝室必须制定文明公约,安排值日。如果寝室人员

        发生变化,由舍长负责值日调整。

        2、值日时间从开学到期末由全寝室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每天必须打扫卫生一次以上,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洗漱用具等统一摆放。

         2、为保持寝室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用袋装放到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积极配合舍长组织、参与公寓文明建设活动。

         4、周末公寓卫生大扫除由舍长和值日生共同组织。

         5、做好熄灯、报修等寝室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舍长做好寝室安全、纪律等工作。

         6、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时,值日生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寝室的内部环境要做到:床具、鞋子、书籍、餐饮用具、日用物品的整洁;地面、桌面、床面、墙面、门面、窗面、书架、灯管的干净。学生寝室的外部环境做到阳台、洗漱间、卫生间、走道和楼梯的干净。

第三十二条  根据《海源公司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学生工作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寝室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对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下达“卫生检查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打扫干净并请管理员验收。

第三十三条  为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公寓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误,创建规范、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根据《“文明宿舍”的综合评定办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

第三十四条  为弘扬学生在公寓内的良好风气,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对在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一)每学年末,根据《“文明宿舍”的综合评定办法》的要求和评比结果,以及其他评比办法和结果,评选“文明宿舍”、“文明舍长”,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

     (二)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及相关人员和单

      位可按《“文明宿舍”的综合评定办法》中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拾金不昧,带头维护公共秩序

       等好人好事将给予表彰。并可在综合测评思想道德素质项中

      适当加分。

     (四)“文明宿舍”管理状况纳入学生工作管理自我评估体系。

第三十五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恪守有关文明公约,对违纪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学生公寓的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两种。

     (一)一般违纪,指违反本管理条例或其它校规校纪,但违纪

     程度较轻,达不《海源公司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的违纪行

     为。

     (二)严重违纪,指达到《海源公司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分

      条件的违纪行为。另外,两次及其以上的一般违纪行为视为一次严重违纪。

第三十七条  违纪学生必须填写“海源公司学生公寓违纪登记表”,并写出检查认识,一般违纪的检查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后勤

部,严重违纪的检查由后勤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学生工作部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纪学生在违纪行为中造成费用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对有违纪行为而责任人不明的寝室,所有在场人员视为

      共同责任人。

第四十条  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公司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十一条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专兼职辅导员,要把搞好学生公寓管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司把学生公寓管理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系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  对本条例中未涉及到的影响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正常

      秩序的其它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820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学生公寓

      管理的各种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后勤部负责解释。

 

 

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学生工作部

20130617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威尼斯游戏平台网站(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云教ICP备 0709007 滇ICP备07003921号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返回公司首页